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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用户网购手机激活后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

  • 一用户网购手机激活后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 法院:可退 店铺告知存在瑕疵

    据山东高法公众号消息,近日,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购纠纷案件。张某通过A公司运营网购平台中的B店铺购得手机一部。签收手机当日,张某连接互联网并激活了手机,下载安装了其平时工作所需的一款软件,安装后发现该软件出现闪退现象,无法正常使用。张某遂联系B店铺客服人员协商退货,客服人员表示,因手机已被激活即为二手机,除质量问题外,不能退货。张某交涉未果,将A公司、B店铺诉至法院,要求退款。
    站长网2023-11-14 11:53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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